年12月13日,福田实业(.HK)公告,由于年采购框架协议将于年12月31日届满,而集团拟于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继续根据年采购框架协议进行现有采购交易,故该公司(为其本身及集团的其他成员公司)于年12月13日与华孚控股(为其本身及华孚集团的其他成员公司)订立年采购框架协议,为期3年,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包括首尾两天)。
根年探购框架场,华孚控股同意(或促使其附属公司)向集团供鹰棉纱、棉混纺钞、色纺纱及其他可能需要的产品。集团将探购之棉纱、棉混纺纱、色纺及其他可能需要的产品将用于制造集团之纺品。
集团与华孚集团将订立个别订单或探购,常中截列探购交易之具体款。个别订单或探购之除款将与年探购框架之原则及除款一致。借个别订单或探购之款与年探购框架场存在任何突,概以后者益。
订立年采购框架协议将使集团能继续获得该等产品的长期稳定供应。且集团已自年起的过往交易中与华孚集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