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年1月10日召开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鉴于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经协商,近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了,,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4,,.82元(不含税)后,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号)。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年10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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