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南溪区人民法院南溪区法院收录于合集#忠诚铸魂、铁纪担当31个#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个
自全省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南溪区法院坚持“无强制不执行”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全力依法保障民生权益。近日,南溪区法院执行局通过“高效+强制+善意”的方式,快速执结两案,到位金额约20万元,及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约谈法定代表人
20天追回工伤保险赔偿款
李某(化名)与宜宾市某纺纱公司(以下简称“纺纱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纺纱公司向李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共计1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纺纱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向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未发现纺纱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立即向纺纱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履行义务,报告财产情况。因纺纱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财产,执行法官遂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化名)进行传唤约谈。经过约谈,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安排工作人员将案涉款项转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悉该笔案款后,法院及时将款项转付给了李某。至此,该案在立案执行20天内执行完毕。
积极促和解
高效快执工资案件
钟某(化名)与宜宾市某包装公司(以下简称“包装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年7月,该案经仲裁裁决包装公司支付钟某各项待遇合计49万余元。双方约定由包装公司每月支付钟某5万元直至付清,但自9月起,包装公司就未再按约定支付。经多次催促未果,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查询到包装公司银行账户上有5万余元,另有多个厂房均设有抵押。同时,包装公司也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企业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大,希望对方能够给予一定宽限期限。经了解,因疫情原因,自9月起包装公司的生产经营几乎陷入停滞状态,无力按照约定继续向钟某付款,刚刚才复工复产,无法一次性支付剩余39万余元补偿费用。
为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到法院,经过沟通协商,双方在执行法官主持下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由包装公司先将9月和10月的10万元款项一次性支付给钟某,剩余款项继续按照7月达成的协议,从11月起每月底支付钟某5万元直至付清为止。钟某同意解除对包装公司的所有强制措施。次日,收悉包装公司交付的10万元案款后,法院解除了对该公司采取的所有强制措施。
民之所盼,法之所向。南溪区法院将持续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努力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撰稿:罗小清
编辑:综合办公室
原标题:《保障劳动者权益南溪区法院这样做》